海外離岸公司注冊時,需登記注冊資本。與在上海注冊公司不同,離岸公司注冊資本是名義資本,不需要實際出資及驗資的。
世界上主要的離岸公司注冊資本要求及相關規定如下:
1、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資本
開曼群島公司沒有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公司應支付的政府年費根據其注冊資本(最高為 50,000 美元)支付。允許無記名股票、無面值股票;可以全價發行、差價發行或者零價發行。
2、百慕大公司
百慕大公司至少應有 12,000 美元的發行股本金。不允許無記名股票和無面值股票。股票可以全價發行、差價發行或者零價發行。
3、英屬維爾京群島
BVI公司沒有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國際商務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記名或者無記名股票,不論股票是否有面值。股票必須全價發行,但也可以憑本票或者其它書面償債承諾而發行。
海外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雖然無需實際出資,但注冊資本的大小與注冊離岸公司費用及以后每年的年審費用等有關。因而,在確定海外離岸公司注冊資本時,需知曉當地公司法律對注冊資本的規定。